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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章 故地重游

    其时已近黄昏,暮色逐渐落下。

    整条玉风街上还是挤满了人,这条街上遍布着各式各样的商贩,自然是吸引了许多看客前来采购,陆辰在人群中踱步,眼睛不断的到处扫视,杜家兄弟正在前面开路,而刘诗尘却独自一人走在最后,仿佛若有所思,时不时偷瞄上几眼陆辰,然后就立刻收回目光。少女的心怀就是如此,她心中七上八下,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。

    赤追风把刘诗尘看做亲妹妹,此时见到她这样心不在焉,自然是颇为担心,凑到跟前,道:“诗诗,怎么是,是不是看上陆辰了,没事,只要你看上了就跟我说,我亲自跟陆辰说去。”

    哪知刘诗尘的心本就是混作一团,被赤追风这么一说,更加不知所措,娇羞道:“追风哥,你再说什么啊!我哪有喜欢他么”

    赤追风见状,不再多说,感情的事情不能勉强,他可以顺水推舟,但绝不可强行插手。总之刘诗尘既然自有心思,他也就不必多言,毕竟每人都有自己自主选择的权力。自己若是插手,只会适得其反。

    街上云集着来自中州各地的客商,贩卖的东西当然也是缤纷奇异,陆辰站在一个小摊前,正在精心挑选。只见这些小摊上挂着许多做工精致的剑鞘,不仅造型美观,并且十分实用。陆辰和叶琛用剑,但都没有剑鞘,只是随意用一张皮革包裹着,平时用起来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,但此时走在人山人海的大街上,就显得有些怪异。叶琛和陆辰习惯了剑不离身,即便是出来游玩,也都带在身上,走在街上,难免会有人会诧异。

    这样下去总是不好,陆辰心想,也该给自己和叶琛一人配一把好的剑鞘,这样才能上得了台面。

    这小摊上的剑鞘都属上品,陆辰挑来挑去,最终选了两把由东海虎鲨皮做成剑鞘,这种剑鞘质地坚实,重量也轻巧,握在手上,十分称手。陆辰毫不犹豫的支付了十五个紫金币买了下来,对他而言,钱财都只是外物,有些东西往往比金钱要重上千倍万倍。

    陆辰给自己的铁剑装上剑鞘,试了一下,只觉得十分合适,鲨皮剑鞘质地最适合制作剑鞘,因此这种虎鲨剑鞘在大元王朝境内极为畅销,常常作为侍卫的必需品。

    “叶琛,给,这把剑鞘是你的,你带上吧。”

    陆辰把另一个剑鞘递给叶琛,道:“把你的剑也装上吧,总这么耷拉着实在太邋遢了,带上剑鞘就好多了。”

    叶琛这次不再迟疑,极为感动,点点头,给自己的剑也装上了虎鲨剑鞘,这样一来,他更像是一个合格的剑客,一袭黑色劲装,再配上一把锋利无比的铁剑,走到哪里,都是坦坦荡荡,一人一剑,便可纵行天下。

    “多谢了!”

    “还谈什么谢不谢的,咱们是朋友嘛!”陆辰呵呵一笑,满不在乎道。

    叶琛心中更为感激,久经风霜洗礼的内心逐渐开始温暖起来,这也是他十年来第一次感到温暖的感觉。生活不会一味的坏下去,总会有好起来的那一天,叶琛这样告诉自己。

    霞光满天,天色渐暗。

    杜岚迫不及待的想去醉月楼品尝水晶丸子,美食对他有种天生的吸引力力,一有好吃的东西,他便立刻来了兴致,嚷嚷着道醉月楼吃饭去。几人闲逛半天,颗粒未尽,自然也是点头答应,陆辰被杜岚一直灌着耳边风,心中对这所谓的水晶丸子,也是十分好奇,爱美是女人的天性,那么爱吃就是天下人的天性。

    不过,陆辰还来不及品尝水晶丸子,便停下了脚步。

    不知不觉间,六人竟然来到了雪羽书院门口!

    世事变幻,沧海桑田。曾几何时,陆辰还是个无知的少年,空怀满身的志气,心向往做一个万人之上的英雄人物。如今,故地重临,陆辰心中的那一线纯真被勾起,这个书院承载了太多太多的往事,凌云和自己的童年尽数在这里度过,陆辰清晰地记得,那时候凌云被人欺负了,愣是咬牙坚持了下来,谁也没告诉,直到有一天,凌云亲手把欺负他的那个人打了一顿后,那人的父母找上涯无际时,才知道这一件事。

    “唉往事如烟啊“陆辰喟叹一声。过去的毕竟只是回忆,而今的雪羽书院,没有了涯无际,没有了凌云,也没有了朗朗的读书声,剩下的只有空荡荡的残砖破瓦,书院的围墙因年久失修,早已开始掉色,盛衰荣辱,颠倒了这座书院,物是人非,谁有能记得今夕是何年呢?

    陆辰凝视着书院的牌匾,眼泪中冲满了泪水。整座书院,也只有这块牌匾还算完整,乔木做成的牌匾略显破旧,上面布满了灰尘,但“雪羽书院”四个金色的大字仍然清晰可见,似乎在无声的诉说着过往的辉煌。

    过往不再,记忆犹存!纵然雪羽书院已经失去了曾经的辉煌,但只要记忆还在,那么就会永存!

    守住心中最后的净土。

    “他怎么了”刘诗尘诺诺道。

    赤追风摇摇头:“不知道。”